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正式候选人投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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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评选工作,县文明办经过前期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评人选等环节,确定了20名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正式候选人。根据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肃文明委〔2015〕2号),现将对开展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正式候选人投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纸质投票
1.纸质投票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30日(截止11月30日下午18:00时)。
2.纸质选票由各单位自行印制。在填写选票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即可。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涂黑部分复印的选票无效。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每人限投一张选票,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重复投票只计算为一张。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21日00:00—11月30日24:00。
2.可登陆肃北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ubei.gov.cn)、肃北宣传网(www.subeixc.com)、肃北县党建网(www.subeidj.gov.cn/)、肃北广播影视网(www.subeitv.com),也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添加关注进入“我的V肃北”在线活动栏,点击“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评选”活动投票专区,按提示进行投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提交选票必须为注册会员,投票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输入错误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每个网络IP一天内限投票10次,两次投票间隔为60分钟,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为准。
三、相关要求
1.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以及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
2.纸质选票报送地址:肃北县文明办,选票也可以县各单位统一收集送达县文明办。
3.社会各界公众如对单位、个人投票操作有异议,请于11月 30日前向县文明办反映。
联系电话:0937—8122334
电子邮箱:sbxwmb@163.com
附件: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评选纸质选票
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评选选票
(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1 | 于 宝 | ○ | 11 | 孟根朝力 | ○ | |||
2 | 乌仁花 | ○ | 12 | 赵成庆 | ○ | |||
3 | 王昌和 | ○ | 13 | 赵丽萍 | ○ | |||
4 | 巴音那木尔 | ○ | 14 | 索依拉其其格 | ○ | |||
5 | 刘菊兰 | ○ | 15 | 高金燕 | ○ | |||
6 | 阿力腾其木格 | ○ | 16 | 热格德勒 | ○ | |||
7 | 张兴成 | ○ | 17 | 雪 鹰 | ○ | |||
8 | 张亚宏 | ○ | 18 | 程广友 | ○ | |||
9 | 周东生 | ○ | 19 | 斯日格林 | ○ | |||
10 | 杨铁凤 | ○ | 20 | 散其其格 | ○ | |||
投票人姓名 |
| 所在单位(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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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
说明: 1.请将您所选候选人后的“○”用钢笔或碳素笔涂黑,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废票。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2.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3.投票人事迹简介见肃北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肃北县党建网、肃北宣传网、肃北县广播影视网“第二届‘最美肃北骄子’评选”活动版面,以及肃北电视台刊播的“第二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事迹。 4.投票截止时间11月30日下午1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