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投票规则
一、纸质投票
1.投票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截止12月11日下午18:00时)。
2.选票由县文明办代为印制,填写选票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即可。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涂黑部分复印的选票无效。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每人限投一张选票,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重复投票只计算为一张。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5.选票报送地址为:肃北县文明办,选票也可以县各单位统一收集送达县文明办。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4日00:00—12月11日24:00。
2.登陆肃北宣传网(http://www.gscymz.com/ )或肃北在线(http://www.subei.ccoo.cn),进入“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投票页面,点选候选人右下角“投一票”进行投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提交选票必须为注册会员,投票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输入错误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每个网络IP一天内限投票10次,两次投票间隔为60分钟,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为准。
5.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
社会各界公众如对单位、个人投票操作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前向县文明办反映。
联系电话:8122334
电子邮箱:sbxwmb@163.com
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