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规则
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投票规则
一、纸质投票
1.投票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截止12月11日下午18:00时)。
2.选票由县文明办代为印制,填写选票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即可。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涂黑部分复印的选票无效。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每人限投一张选票,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重复投票只计算为一张。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5.选票报送地址为:肃北县文明办,选票也可以县各单位统一收集送达县文明办。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4日00:00—12月11日24:00。
2.登陆肃北宣传网(http://www.gscymz.com/ )或肃北在线(http://www.subei.ccoo.cn),进入“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投票页面,点选候选人右下角“投一票”进行投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提交选票必须为注册会员,投票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输入错误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每个网络IP一天内限投票10次,两次投票间隔为60分钟,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为准。
5.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
社会各界公众如对单位、个人投票操作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前向县文明办反映。
联系电话:8122334
电子邮箱:sbxwmb@163.com
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13年12月3日
首届“肃北骄子”评选选票
(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1 | 丁天龙 | ○ | 11 | 春花 | ○ | ||||
2 | 王宁 | ○ | 12 | 赵培莲 | ○ | ||||
3 | 王春梅 | ○ | 13 | 秦巴特尔 | ○ | ||||
4 | 布仁加 | ○ | 14 | 热格德勒 | ○ | ||||
5 | 刘正达 | ○ | 15 | 海山 | ○ | ||||
6 | 刘国梅 | ○ | 16 | 康德 | ○ | ||||
7 | 朱勇 | ○ | 17 | 董平 | ○ | ||||
8 | 张秀花 | ○ | 18 | 斯琴 | ○ | ||||
9 | 苟旺正 | ○ | 19 | 韩德甲 | ○ | ||||
10 | 赵成庆 | ○ | 20 | 新尼其其格 | ○ | ||||
投票人姓名 |
| 所在单位(社区) |
| ||||||
身份证号码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
说明: 1.本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 2.请将您所选候选人后的“○”用钢笔或碳素笔涂黑,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废票。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3.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投票人事迹简介见肃北宣传网或肃北在线网“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页面,以及肃北电视台“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事迹展播。 5.选票报送地址为:肃北县文明办,选票既可以个人报送也可以单位统一收集送达县文明办。 6.投票截止时间12月11日18:00时。 |
投票活动截止:2013/12/11 23:59:00
公告动态
首届“肃北骄子”评选投票规则一、纸质投票1.投票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截止12月11日下午18:00时)。2.选票由县文明办代为印制,填写选票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即可。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涂黑部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