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尕布曾1900年生于肃北盐池湾,长大后被可鲁沟旗旗主索诺木旺吉勒委任为盐池湾部落头人。据说他担任部落头人时非常年轻,办事干练,很快得到上司和牧民的信任,对该部落的巩固和发展贡献甚多。1941年后曾任肃北设治局蒙民自卫队队长,有效地维护了地方的社会治安和民族利益。
1949年10月25日,尕布曾、龚吉布同人民政府派来的代表阎保禄一起,主持召开了肃北蒙古人历史上的第一次蒙民群众大会,宣布成立了"肃北蒙民临时自治委员会"。参加大会的蒙古族群众代表四十七人,一致推选尕布曾为临时自治委员会副主席。会后,尕布曾和牧民代表老巴力曾,随着专署派来的工作人员到酒泉汇报工作。酒泉专署批准肃北蒙民临时自治委员会为县级政权,并同意选举结果,任命包布拉为委员会主席,尕布曾为副主席。
1950年4月上旬,尕布曾应酒泉专署邀请参加民族联谊会。 经过各族代表的充分酝酿讨论,当选为酒泉专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他组织牧民开展生产自救活动,帮助临时自治委员会工作人员把从玉门赤金等地运来的救济粮食四千五百斤、种子五千斤以及布匹等物,分给牧民安排生活和生产,度过了春荒。
1950年5月, 匪首马玉林、毕善禄等,拼凑成立了“仁义救国军”,尕布曾被威胁、利诱任师长,但能积极参与营救人民政府的代表阎宝录,暗中抵制国民党残匪攻打安西。
1950年7月29日,在盐池湾红泉召开的第二次蒙民群众大会上,尕布曾被选为“肃北蒙民自治委员会”(县级)副主席。他积极配合人民政府组织地方武装保护牧民,后又组织牧民往石包城搬迁。10月初,搬到石包城一带的牧民反映草场紧张,而且不时遭受零散土匪骚扰,要求再次搬家,他又组织多数牧民搬到了安西布隆吉。
1951年4月,在安西布隆吉主持召开了肃北自治区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除总结安排工作外,讨论通过了《蒙民公约》和条件成熟时搬到"芦草湾居住,进行长期生产建设"的提议案。在区工委领导下,尕布曾与政府干部一起,深入到牧民群众中,调查户口,建立和完善基层政权,动员牧民拉骆驼进山支援解放军剿匪,宣传抗美援朝,制定爱国公约,还帮助原焉耆部落的牧民和牲畜安全迁回了新疆。
解放初期的几年中,尕布曾拥护党和人民政府,积极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各族人民群众的信任。1954年7月,当选为自治区政府主席。1956年,又当选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一任县长。任职期间,在党的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支持下,为实现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畜牧业经济、开拓种植业、创办手工业做出了贡献。
1959年,尕布曾因受参与阴谋叛乱假案的诬陷被捕入狱,家庭财产被没收,本人被判处死刑。1960年12月冤死狱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任文军)